一、生育津贴现状
以往,生育保险主要是由用人单位缴纳,而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无法通过用人单位进行这一缴纳,因此,领取生育津贴的政策往往主要针对在职职工和已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通常不直接享受生育津贴。在国民生育意愿逐年下降的现状下,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对那些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来说,生育就成为了一项经济负担,使适龄夫妇更加不愿意生小孩,这对生育率无疑又是一个雪上加霜的打击。二、相关政策对此,早在2年前,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保障其生育权益,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目前各地正在按照国家规定积极贯彻落实。该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九项提出明确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个人无需缴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九)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制度。国家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险基金安全。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保障其生育权益,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政策原文出处: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8/16/content_5705882.htm因此,国家近两年也在不断优化生育保险政策,特定地区已经开始将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全国其他地区也将逐步探索实施让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领取生育津贴的政策了。可以预见的是,生育津贴未来将实现范围扩大、门槛降低、待遇上涨,比如:个人不用交费也能领生育津贴;未婚生子也能报销生育保险、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等。这样一来,即便是你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生小孩的时候也能享受到生育津贴和生产生育的费用报销了。三、地区汇总目前,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的限制进一步放宽,大部分地区如北京、广东、江苏等地已经将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发放生育津贴的范围,而上海、浙江、贵州、天津、江西等地则明确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部分地区,阿宇汇总如下:(一)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的部分地区1.北京北京地区,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二、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将按照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申领渠道保持一致。三、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按照终止妊娠之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因此,北京地区是对失业人员领取生育津贴进行了明确,但未明确对灵活就业人员是否费享受生育津贴。政策原文出处: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28_3731191.html2.广东广东省医保局、人社厅等2023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第二条、第三条指出:二、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自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失业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三、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与其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保持一致,由失业人员按规定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因此,与北京地区一样,广东省虽然对失业人员领取生育津贴进行了明确,但未明确对灵活就业人员是否费享受生育津贴。政策原文出处:https://www.gd.gov.cn/zwgk/gongbao/2023/29/content/post_4273051.html3.江苏根据江苏省《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1号):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不设待遇等待期。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未就业配偶按规定标准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未就业配偶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参保地所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上年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生育津贴由失业人员按规定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领。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高于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将差额部分支付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另外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关于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4〕21号)相关政策,可知:二、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按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贯彻意见》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一)领取失业金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二)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领取失业金人员自生育之日起计算生育津贴应发放天数,计发天数上限不高于领取失业金期间的职工产假计发天数,期间参保人应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未缴纳生育保险对应天数应予以扣除;(三)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失业金人员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参保地所有领取失业金人员上年度在领失业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生育津贴由领取失业金人员按规定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高于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将差额部分支付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四)医保经办机构应按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发放职工单位参保期间生育津贴至用人单位;依申请按规定发放参保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津贴至个人。政策原文出处:https://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3/11/art_77276_11172774.htmlhttp://ybj.jiangsu.gov.cn/art/2020/7/28/art_79257_9329657.htmlhttp://ybj.suzhou.gov.cn/szybj/jbyl/202409/942b8b6301634e1e94ce0d504ef41078.shtml(二)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均有可能享受生育津贴的部分地区4.上海需要注意的是,截止发文2025年1月7日,上海虽然对失业人员领取生育津贴进行了明确,但未明确对灵活就业人员是否费享受生育津贴。上海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含生育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3〕12号),于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四条规定: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可按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按照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计发。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本市农村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参照执行。本通知实施前已参加过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原失业妇女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生育或者流产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继续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按2892元计发。政策原文出处:https://ybj.sh.gov.cn/gfxwj/20240118/8ae01c556c9249a69ff7911d501e5562.html阿宇之所以把上海编入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的地区,是因为根据近期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2月12日发布了《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沪府办发〔2024〕24号),该文件明确研究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因此,阿宇预测上海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不久的将来,是有极大的可能性获得领取生育津贴的待遇。政策原文出处: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fab6bad7a4ec42a3bf7566c4782ec1fd5.浙江浙江省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24〕15号)以及《浙江省生育保险办法》政策解读中明确:将全省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待遇。政策原文出处:https://www.zj.gov.cn/art/2024/7/1/art_1229017138_2523846.htmlhttps://www.zj.gov.cn/art/2024/7/1/art_1229019366_2523854.html6.四川2024年11月25日,四川省医保局会同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税务局印发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简称“两类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政策原文出处:https://www.sc.gov.cn/10462/10464/10465/10574/2024/11/25/20b1ade64bbd4cc889d82204698e690b.shtml
7.贵州早在2023年8月,贵州省发布了《省医保局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19号),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自2023年10月1日施行。政策原文出处:http://www.guizhou.gov.cn/zwgk/zfgb/gzszfgb/202309/t20230918_82422531.html8.天津天津同样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待遇。天津的政策比贵州还早,于2022年12月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详见津政办规〔2022〕18号《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政策原文出处:https://www.tj.gov.cn/zwgk/szfwj/tjsrmzfbgt/202212/t20221209_6054132.html9.江西之所以把江西放在最后,是要给江西省点一个大大的赞,早在2019年11月15日江西省就发布了《江西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因此,江西省是全国最早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省份。政策原文出处:https://www.jiangxi.gov.cn/art/2019/11/22/art_18963_829191.html四、小结对失业人员来说,从以上部分地区的生育津贴发放范围看,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待遇也是有区别的,从获得生育津贴的优先级来说,失业人员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因为失业人员在失业之前往往缴纳了生育保险,因此大部分地区的失业人员的生育津贴基本会得到保障,但仍有少部分地区的失业人员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相较于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不在生育保险法定覆盖范围,往往需要承担更多的生育成本,目前仅有浙江、贵州、天津、江西等部分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能享受生育津贴。而随着新业态、新经济的发展,灵活就业女性群体规模扩大,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只要同步参加生育保险,都有很大的机会领取生育津贴。阿宇也将持续更新分享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新政策,并实时进行政策解读,欢迎大家关注、评论区留言,发表您的看法!